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省出臺了《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和項目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陜政發(fā)〔2017〕22號)(以下簡稱《意見》),為落實該《意見》有關要求,現(xiàn)就2018年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過程中,經費預算編制的有關內容,做如下補充說明:
1.根據《意見》精神,我省在國家有關要求的基礎上間接費用的核算比例有一定的突破,將項目經費在500萬元以下部分的比例,在國家20%的基礎上提高到25%,同時取消間接費用中績效支出的比例限制,進一步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
對于該項要求,因《意見》出臺時,我省2018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因此在項目申報階段仍按原來的20%的標準執(zhí)行;在后續(xù)項目通過技術評審后的預算評審、合同簽訂等環(huán)節(jié)中,各有關單位可根據《意見》的要求,將間接費用的預算比例提高到25%,且其中績效支出不設比例限制。
2.為進一步簡化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根據《意見》要求,對于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科目,可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并按規(guī)定統(tǒng)籌安排,其中三項之和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其他相關要求,請各單位按照《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陜西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8月2日 |